“以借为名长期占用企业车辆下乡检查工作及个人办理私事。在巡视组进驻前急忙归还,以期蒙混过关,规避责任追究。”江西省高安市副市长席国华“小算盘”打得精,却没能逃过党规党纪的惩处。
8月2日,宜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借用企业车辆问题看似小节,其本质是放松自我约束,贪图享乐的表现,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影响,损害了我们党的形象,必须严肃处理。”
单位已配备公车,为何还要占用企业车辆?
席国华以前分管安全生产、民营经济等工作,需经常深入矿区、企业检查,单位配备的公务小轿车下乡跑起来非常颠簸。2013年5月的一天,高安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冷某到其办公室汇报工作时,了解到席国华的“苦处”,于是说:“我公司最近买了辆途观SUV,你下乡检查工作可以拿去用。”
“他借车给我用,无非是想让政府加大对私屠乱宰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更好地维护其经营收益。”席国华对冷某心里的“算盘”非常清楚。事实上,高安市每年都会组织召开1至2次乡镇分管领导工作会议,部署食品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
经过一番琢磨,席国华认为,加大打击私屠乱宰行为是政府职责所在,只要自己没有为企业输送利益、搞权钱交易,就不会出什么问题。
“反正和他早就认识,关系也不错,用下车子是小事,无碍大局。”由于席国华还存在方便私用的想法,于是动摇了防线。2013年6月,准备下乡检查工作时,席国华想起了冷某的“好意”,借用了其新购的途观SUV下乡。
借用该车1个多月后,席国华由于市政府领导分工调整,不再分管民营经济、安全生产等工作,但其仍长期占用该车辆到今年3月10日。直到席国华得知省委巡视组即将进驻高安开展专项巡视时,才把车辆还给企业,但为时已晚——
3月31日,省委巡视组收到群众反映席国华违规长期占用企业车辆的问题线索,立即将这一线索转交到宜春市纪委严查快办。
4月17日,宜春市纪委对席国华进行纪律审查,他很快交代了自己的违纪问题。
5月18日,席国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本报记者 孟维伟 通讯员 陈娟 陈晗)
【执纪者说】
在高压正风肃纪之下,席国华却以借为名长期占用企业车辆,属于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问题。
本案暴露出当前“四风”问题还存在反复,作风建设必须紧抓不放。要从严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灵活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
——宜春市纪委 兰贵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