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直机关工委批准,开除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阙建林党籍
近日,有关部门查处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阙建林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原正处级监察专员阙建林(已退休),在2001-2012年先后担任宜春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副主任、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赣中监察分局副局长、赣东北监察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4万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48万元。2014年12月,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阙建林有期徒刑八年;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2015年3月,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和直属机关党委研究,并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准,给予阙建林开除党籍处分;经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研究决定,取消阙建林退休费和其他退休待遇。(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