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派驻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南昌市纪委派出市直纪工委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工作开展。一是厘清权责关系。出台《关于建立派出市直纪工委与工委工作联系机制的暂行办法》,对市直纪工委主动与工委联系的事项、工委主动接受市直纪工委监督的事项、市直纪工委履行监督职责的权限、纪工委与工委的沟通联系进行了明确,充分发挥常驻不走的“巡查组”作用。二是开展明察暗访。元旦期间,市直纪工委先后到工委机关和工委党员居住较为集中的社区周边,对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值班情况和是否存在参与赌博、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经督查,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均在岗在位,未发现工委党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行为。三是督查专项资金。1月9日开始,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等方式对市直机关工委党费、团费、工会会费和党建学会年会等四个专项资金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分配和使用情况、监管情况开展督查,防范廉能风险。四是组织检查考核。1月中旬,通过书面汇报和集中查阅台账的方式,对50个市直单位机关纪委2016年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南昌市纪委派出市直纪工委 吕波)